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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第二届研究生体育节羽毛球竞赛规程及赛事安排公告

发布者:站点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7浏览次数:22

                       

一、比赛时间:

2013330日 上午9:00开始   下午2:00开始

二、竞赛项目和比赛地点:

 羽毛球                           地点:花溪北校区体育馆羽毛球场

三、参赛办法:

 以培养单位为单位组队参赛。

     羽毛球项目分为:学生组(男单、女单、混双)、师生组(男双、混双)进行比赛,分别决出前八名。

四、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具有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2、我校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辅导员。

五、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均采用淘汰赛。选手随机分为8组,小组赛采用121分制,各小组第一名晋级8强。84采用3215分制。

3、关于弃权的规定:

按规定时间迟到15分钟者,判该队员该次比赛弃权。

第二场比赛或上一场比赛结束后迟到15分钟(时间以裁判员宣布第一场弃权或上一场比赛结束后计算),判该队员该场比赛弃权。

六、秩序

    为了维持赛场秩序问题,我们设立检录入口处,参赛人员由检录入口处进入赛场,参赛人员需持研究生证;比赛完并且没有接下来比赛的队伍,将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由出口处离开赛场;请参赛运动员支持和谅解。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按报名人数,分别录取、奖励比赛项目的前八名。如报名不足8个人则按报名人数减一录取名次,3人及以下则取消该项比赛。

     九、投诉

    比赛期间,凡对比赛及运动员资格等问题提出申诉,应在该项目(该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大会仲裁组递交有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大会仲裁组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十、裁判员:

由体育教学部教师指导,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及相关运动协会学生担任。

十一、其它:

1、比赛中,如有违反体育道德行为(打架、骂人、不听从裁判指挥等),将由组委会和仲裁委员会裁定,取消其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2、凡参赛运动员须带研究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检录参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3、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参加比赛者,一经发现,将由组委会和仲裁委员会裁定,取消其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4、“体育节”期间运动员跨校区比赛交通费,各培养单位自行解决。

5、参赛运动员自带羽毛球拍。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贵州大学第二届研究生体育节组委会

                      

学生组女单对阵表

学生组男单对阵表

学生组混双对阵表

师生男双

师生混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