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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3·15”消费者维权普法系列活动圆满落幕!

发布者:张筱慧发布时间:2021-04-06浏览次数:16

值此新学期新消费之际,为迎接“消费者权益日(3•15)”的到来,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贵大学子消费权益观念。2021年3月11日—25日,由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主办,贵州大学研究生会及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承办的“消费新风尚·维权新青年”——贵州大学“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在贵州大学各校区举行。本次“3·15系列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反响热烈,向同学们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同学们解决了一系列消费活动中的疑难问题,以下是“3·15消费者维权普法系列活动”回顾。

首先,作为活动预热,3月11日,贵州大学研究生会与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会联合编写了“3·15维权倡议书”,向全体学生发出了以下倡议:一维权新青年,敢于对侵权行为说不;二学习消费相关法律知识,善于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三、消费新时尚,树立正确消费观。



其次,为了提高同学们对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的关注度,贵州大学研究生会联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会开展了宣传横幅张贴活动,以吸引同学们更好地关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加强自身权益维护意识。


 

3月15日上午,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贵州大学研究生会联合材料与冶金学院研究生会、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积极组织成立“3·15志愿者团队”。志愿者们在贵州大学西校区一食堂和东校区中山园食堂门口开展了“ ‘维权,从我做起’3·15维权签名活动”,同时向参加活动的同学发放了由“3·15志愿者团队”亲手制作的“3·15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手册”200余册,切实加强了贵大学子对消费维权问题的关注度,营造了良好的校园安全消费环境。



 


3月15日晚19点,由贵州大学研究生会和法学院研究生联合承办的第28期硕博论坛——暨3·15普法讲座在贤正楼107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邀请了贵州大学法学院阮志群副教授作为主讲人。在各培养单位同学的积极参与下,阮志群老师围绕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展开了一场生动有趣的探讨交流。首先,阮志群老师就日常生活中,消费者被侵权的案例进行分析,号召同学们对各种服务欺诈行为的危害予以重视,理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对消费者的维权途径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向同学们普及了消费者所拥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最后,针对同学们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的问题,阮志群老师都耐心地一一解答,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此外,为响应中消协提出的“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消费维权年主题,由贵州大学研究生会、管理学院研究生会承办,法学院研究生会、材料与冶金学院研究生会、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会协办的“3·15线上普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也在同时进行。本次答题活动自3月16日至3月25日共历时10天,吸引了240名贵州大学研究生参加,得到广大同学们的热情支持。本次活动竞争十分激烈,有42名同学在两分钟之内答完并答对所有的30道题目,有94名同学获得100分的好成绩,看来大家的赛前准备相当充分,对消费者权益法的掌握程度都是棒棒哒。


 

 

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来啦,本次线上普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获奖名单如下,快来看看有没有你的名字:

一等奖:谢光明

二等奖:陈海松 葛瑞雨 张雯杰

三等奖:毛成敏 刘庆兰 姜春磊 陈晶 张丽

优秀奖:肖悦 唐亮 潘祎 杨紫薇 范怡 涂红燕 高珊薇 洪一帆 贺嘉琦 赵继露

满分奖:赵微 胡海冰 张亦轩 杨顺佳 孟茹 陈雨倩 陈羽萌 金文悦 费银 李巧琪 曹亮

陈信宏 卢诗语 吴华敏 梁大曲 鲁进 匡修宇 王莹 王晓涵 陈琛 李诗音 罗晋 

李斯雨 王肖成 张梦园 李郁郁 唐中永 吴珊 刘凤 朱恩旭

 

注:请以上获奖同学及时加入微信群哦!便于后期奖品发放。

 

行动不止3·15”,维护权益“365”!我们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到这里就要跟大家说再见了。相信经过一系列的“3·15活动”,同学们都学到了不少知识,虽然活动已经结束,但是同学们可不要忘了刚学到的消费权益知识,要学会合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明年再见哦!

 

 

图文:贵州大学研究生会

编辑:编辑部黄江浔

责编:编辑部韩玉宇

审校:孔曼曼

编审:张筱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