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同学:
为鼓励研究生同学发表高水平文章、参加高水平竞赛,让更多的研究生三年级同学的科研成果纳入评定范围,经校评优评奖委员会研究决定,调整2016级研究生申请特等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从2018年8月31日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大发〔2018〕153号)和《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联发〔2018〕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2018学年度特等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贵大研工〔2019〕22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审核,学校组织初评讨论,拟评定外国语学院沈韵等117名硕士研究生为特等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研究生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吴老师 孟老师
联系电话:0851-83621055
附件:2017-2018学年度特等奖学金初评公示名单.pdf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