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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018
贵州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
贵州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根据《贵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荣誉称号是指受学校表彰的研究生集体及个人荣誉称号。第二章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机构第三条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负责统筹领导、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校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第四条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裁决有关申诉事项。第五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校评优评奖委员会要求组织开展初评、审核等工作。第六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导师代表、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所在单位研究生荣誉称号初评工作。第三章研究生荣誉称号类别及申请条件第七条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和谐班集体第八条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校长特别嘉奖、卓越奖、十佳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第九条和谐班集体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1.班级有坚强、团结的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集体凝聚力强,带领班级成员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09-20
2018
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附件1: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根据《贵州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15〕45号)和《贵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贵大发〔2017〕119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身份的确定以档案按时转入我校为准。第三条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第二章 评审机构第四条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负责统筹领导、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第五条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裁决有关申诉事项。第六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要求开展初评、审核等工作。第七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导师代表、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
07-10
2018
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学生候选人推选工作,根据《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8〕2号)文件精神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贵州大学宝钢教育学生奖评选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要求,2018年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为5名(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其中可择优推荐1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奖励标准:宝钢优秀学生奖10000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0000元/人。二、参评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5.在校期间各门课程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及创新能力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在学术、科研、学科及文体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6.具有正式学籍的
07-10
2018
关于2018年“爱•传递”贵州大学博士助学金获得者名单的公示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爱•传递”贵州大学博士助学基金评选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报,研工部组织初评,结合参评学生学术科研、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本着公平、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现将2018年“爱•传递”贵州大学博士助学金获得者评选结果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2018年7月10日—12日)。如有异议请联系:联系人:邱利军联系电话:0851—83621092邮箱:sizhengban@yeah.net附件:2018年“爱•传递”贵州大学博士助学金获得者公示名单.pdf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8年7月10日
07-03
2018
贵州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优秀研究生助管”名单公示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助管、研究生助管:根据《关于评选贵州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优秀研究生助管”的通知》要求,经辅导员助管、研究生助管申请,所在聘用单位推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审核评定,王楚柯等112名辅导员助管、研究生助管拟获评贵州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优秀研究生助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7月4日至7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研究生管理处学生科联系。联系人:孟萌 赵鑫鑫联系电话:0851-83621055附件:贵州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优秀研究生助管”公示名单.pdf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处2018年7月3日
06-22
2018
关于评选贵州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优秀研究生助管”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助管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担任助管的研究生在得到锻炼的同时,也为学校做出了极大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研究生助管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在岗研究生助管及辅导员助管二、名额分配详见《贵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助管名额分配表》(附件1)。三、评选条件(一)申请优秀研究生助管,需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思想指引;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道德品质优良、行为规范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贵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3.自觉遵守贵州大学研究生助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助管工作制度和纪律;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研究生三助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态度端正,无无故缺勤现象,且能较好完成聘用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4.助管工作满一学期且在岗。(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优秀研究生助管1.受到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2.未按时足额
06-21
2018
关于颁发2017年宏德奖学金的决定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关于评选2017年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生本人申请,所在培养单位初审推荐,校评审专家组评定并公示,何磊等14名研究生获评“2017年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其中何磊等2名同学获一等奖学金,吕博文等6名同学获二等奖学金,李曼曼等6名同学获三等奖学金。希望获得奖学金的同学能够继续进步,再创佳绩;全校同学要以先进为榜样,继续发扬我校“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勤学惜时,奋勇争先,努力将自己培养成新时期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国家栋梁。附件:贵州大学2017年宏德奖学金获奖名单.docx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处2018年6月21日
06-15
2018
2017年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同学:根据《关于评选2017年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的通知》要求,经经研究生本人申请,所在培养单位初审推荐,校评审专家组、中国文化书院审核评定,何磊等14名研究生拟获评“2017年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现予以公示。一等奖:何磊齐玉莹二等奖:吕博文李亚陶冬班红梅彭涛王江三等奖:李曼曼熊珍孙其琛谢敏崔凤关春红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6月15日至6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研究生管理处学生科联系。联系电话:0851-83621055联系老师:孟老师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处2018年6月15日
05-17
2018
关于评选2017年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同学:为了大力弘扬和传播中华文化,推动具有区域性特色的“清水江学”的建立,鼓励和支持从事传统文化和清水江文化研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根据江苏宏德文化出版基金会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评选“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及范围本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从事中华传统文化研究以及贵州地域文化研究的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优秀研究生。具体申报范围如下:1.文史哲专业从事传统思想文化研究的研究生;2.从事“清水江文书”研究,以及其他专业从事清水江流域人口、经济、法律、林业、历史、文化、社会等研究方向的研究生;3.曾获得过此奖学金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二、奖励人数及奖金标准本次奖学金共设14个获奖名额,其中一等奖2人,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二等奖6人,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三等奖6人,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三、评选要求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好学深思、乐于助人;2.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和补考情况;3.学科功底扎实,科研能力强,学术视野开阔,具有创新精神;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或公益性活动,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5.研究生论
04-10
2018
贵州大学2018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初评结果公示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同学: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届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及评选工作的通知》及《贵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初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复核,赵鹏等74名同学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条件,班红梅等108名同学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政科反映。联系人:邱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851-83621092贵州大学2018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初评公示名单.pdf贵州大学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初评公示名单.pdf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2018年4月10日
04-10
2018
贵州大学2018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初评结果公示
贵州大学2018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初评结果公示来源:作者:编辑:管理员日期:2018-04-10点击率:1566[我要打印][关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同学: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届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及评选工作的通知》及《贵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初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复核,赵鹏等74名同学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条件,班红梅等108名同学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政科反映。联系人:邱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851-83621092贵州大学2018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初评公示名单.pdf贵州大学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初评公示名单.pdf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管理处2018年4月10日
04-10
2018
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同学: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大发[2015]81号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联发[2017]7号要求,经学生申请、培养单位评定并公示,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审核,郭亚雄等90名博士、尚晓娟等2935名硕士符合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管理处反映。联系人:韦老师 吴老师 孟老师联系电话:0851-83621055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公示名单.pdf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处2018年4月10日
04-10
2018
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同学: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大发[2015]81号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联发[2017]7号要求,经学生申请、培养单位评定并公示,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审核,郭亚雄等90名博士、尚晓娟等2935名硕士符合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管理处反映。联系人:韦老师 吴老师 孟老师联系电话:0851-83621055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公示名单.pdf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处2018年4月10日
04-10
2018
贵州大学2018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初评结果公示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同学: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届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及评选工作的通知》及《贵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初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复核,赵鹏等74名同学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条件,班红梅等108名同学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政科反映。联系人:邱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851-83621092贵州大学2018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初评公示名单贵州大学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初评公示名单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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